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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0-5-12 16:52 | 作者: 牛海邦 | 来源: 信鸽365 | 查看: 125291

法在身边(四)

(接上)就在法院开庭的前几天,法院主审法官给我打来电话说:“被告(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要与我和解,问我是否同意”?我问:“如何和解”?法院说:“被告同意给你500元电话充值卡”。我不同意。法院主审法官说:“不要得理不饶人,被告已承认自己的错误了,也就行了,再说电话充值卡的价值也一样”等等。我想家里的固定电话和小灵通每年电话费也不少,把500元的电话充值卡当电话费交也一样,所以就同意了,2008年1月16日,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做出(2007)市民初字第4471—1号民事裁定书。此案到此就算完结了。


本案的意义:现在的赛鸽运动,已经商业化、产业化,已不是从前纯粹的娱乐运动,今后的纠纷会越来越多,诉讼也会越来越多,赛鸽人应当保护好自己的权利,


本案的启示:鸽友!当你的权利受到侵害时,不要忘记你身边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