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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4-1-22 23:12 | 作者: 甘忠荣 | 来源: 甘忠荣 | 查看: 26487

江苏作废足环缺乏行规依据

                   江苏作废足环缺乏行规依据
      江苏连云港市信鸽运动协会发出紧急通告,经报江苏省信鸽协会、南通市信鸽协会批准,对1万枚号段为“440001-450000”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信鸽协会足环作出作废处理决定。据南通鸽协调查证实,此批足环为南通市崇川区信鸽协会,相关人员违规销售给本市新浦区陈某,并由该人向外销售。此举在网站上报道后,引起鸽友热议,有褒、有贬。好几位专栏作家对此举表示异议、提出了批评。
      元月三日,邵中兴先生在《江苏作废一万足环不妥应向上海学习》的文章中说:这是“粗暴”、“简单化”的处理。“江苏省鸽会应该启用这一万号被废除的足环,不能使一万号足环白白浪费,让会员受到不该有的损失。”“不能简单粗暴地如此处理该事件。这样对社会和谐起不到好作用,相反因为鸽会的垄断和经济利益纷争,而制造社会的不稳定,“望江苏省信鸽协会在改革大潮中,向邻邦上海市信鸽协会学习,多为会员做一些有益的事情。”他说:上海市19区县的每个会员,不管参加市级比赛和区县比赛,只要是上海市信鸽协会发出去的足环,只要有环标证,统统都为合法,在上海市和每个区县的每场比赛都有效。他认为:在各个省推广在本省内信鸽足环统一使用,全省内可以流通。上海市就是在这方面的表率,只有加强管理,价格合理,就不会在比赛中出现问题。
      事实上,在贵州,凡是本省足环,无论是贵阳市的、各州县的,全省各协会均可以流通使用。如在本会发行“议价环”五十元十枚。但贵阳市二十元十枚。本人在贵阳市去买议价环参赛。
     本月十五日,林锦雄先生在《废掉万枚足环 实在可惜》一文中说:“南通鸽协推卸不了源头失控的责任”,“大人犯错,板子不该打在小人的屁股上”。
     同天,杜年华先生在《由江苏作废足环所想到的》一文中表示:“从第一次看到通告,到第二次看到为此事件召开协调会,都感到问题处理的有些幼稚可笑。”他认为:江苏省协会在这方面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因为足环都是从省协会领出来的,省协会不给他那么多量,他绝对不会有多余的足环出售给连云港地区。“应该客观的、科学的、公正的去解决” 。  
     笔者认为:上述三位专栏作家批评是善意、中肯的。值得江苏省信鸽协会、南通市信鸽协会、连云港市信鸽运动协会深思,是否可考虑针对问题、重新作出处理。
      首先,江苏作废足环缺乏行规依据。
   《中国信鸽协会信鸽足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规定:“全国统一足环具备参加各级信鸽协会、俱乐部、公棚(含其他国家和地区公棚)等组织的任何信鸽赛事的参赛效力。”即凡是“全国统一足环”具有“参赛效力” 。江苏省信鸽协会、南通市信鸽协会、连云港市信鸽运动协会将“全国统一足环” 作废显然违反行业规定。且该行业规定适用于“各级信鸽协会、俱乐部、公棚(含其他国家和地区公棚)等组织的任何信鸽赛事”。因此,作废无法律、行规依据。事实上,对全国统一足环作废在《中国信鸽协会信鸽足环管理办法(试行)》也找不出作废依据。
     其次,江苏省信鸽协会、南通市信鸽协会、连云港市信鸽运动协会无废除“全国统一足环” “参赛效力”的权力。
     违反信鸽足环管理办法(试行) 时《中国信鸽协会信鸽足环管理办法(试行)》) “罚 则” 中未赋予各信鸽协会对“全国统一足环” 作废的权力。根据《中国信鸽协会信鸽足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规定,可以这么说:俱乐部、公棚(含其他国家和地区公棚) 有权不执行上述号段作废的决定。而公棚对配带全国统一足环的参赛鸽是:来者不拒、多多益善。这也使“作废足环” 成为笑柄。
     第三、1万枚信鸽足环作废决定作出者违背鸽会为鸽友服务的宗旨。
     鸽会是为会员服务的。要维护会员的利益而不是损害其利益。鸽会领导不要将自己置于广大会员的对立面。
     从“南通市崇川区信鸽协会,相关人员违规销售给本市新浦区陈某,并由该人向外销售” 的事实看,应追究的是:“南通市崇川区信鸽协会,相关人员违规销售给本市新浦区陈某” 。客观的、公正的解决办法是:责成南通市崇川区信鸽协会,相关人员向新浦区陈某追回足环。新浦区陈某也有义务退回足环(无论新浦区陈某售出多少)。追回多少算多少。板子不应打在购足环鸽友的身上。   按万枚足环作废的错误决定看,受到损害的是:广大购足环鸽友。 这就是林锦雄先生批评的:“大人犯错,板子不该打在小人的屁股上”。江苏省信鸽协会不应该让已经购买足环的会员受到经济损失。鸽友们绝对不应该承担这些损失。否则,鸽会是将自己置于已经购买足环的连云港会员的对立面。这么作,实不可取。
      从现在情况看,因江苏作废一万足环决定已公开,追回未售出的恐不是难事。在此情势下,可能新浦区陈某也愿将未售的足环退回。
       邵中兴先生说得好:不能使一万足环白白浪费,让会员受到不该有的损失。应该在改革的大潮中,让会员享受到改革以来鸽会为会员带来的好处,不能简单粗暴地如此处理该事件!
           
                 附连云港市信鸽运动协会公告:
               紧急公告
各团体会员单位、各办事处、广大会员:
    据查,本市近日出现一批号段为“440001—450000”一万枚2014年江苏信鸽足环,经查询确定为南通市信鸽协会号段。本会随即将此情况与江苏省信鸽协会、南通市信鸽协会进行通报。引起了省鸽协和南通市信鸽协会高度重视。据南通鸽协调查证实,此批足环为南通市崇川区信鸽协会,相关人员违规销售给本市新浦区陈某,并由该人向外销售。为使广大会员利益不受侵害,目前省鸽协、南通市鸽协、连云港市鸽协已经制定了应对措施。首先宣布2014年江苏信鸽足环号码从“440001—450000”此号段作废,今后凡江苏省范围内出现所套上述号码的信鸽参加比赛成绩一律无效。同时,密切关注事态发展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南通鸽协已经决定对造成该事件的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望大家不要上当受骗。本会会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信鸽足环管理规定,自觉与此类违规事件做坚决斗争,从而维护我市和谐稳定的信鸽运动局面。
    在此,我们重申:在我市范围内各单位严禁跨区域进行足环销售,如有违反,一经查实,坚决处理。
    连云港市信鸽运动协会
                   2013年12月30日


    附 江苏省鸽会召集南通、连云港两鸽会协调会记要
    时间:2014年1月11日中午12时30分
    地点:南京市金钥匙大酒店427房间
   参加人员:省协会主席张辰方,副秘书袁承斌
              连云港鸽协领导
              南通市鸽协领导
    议题:南通崇川区1万枚足环流入连云港市事件的处理
    会议由张辰方主席主持。首先,张主席就南通足环流入连云港一事表示严重关切,认为这是一种严重违反省协会制定的《足环管理实施意见》,严重干扰连云港市信鸽运动健康发展的恶劣行径。省协会于事发第一时间对南通鸽协提出了批评,并责成南通市鸽协作出严肃处理。本次协调会主要是听取南通鸽协的处理决定,并听取连云港方面的意见。南通鸽协领导首先就足环流入连云港一事表示深刻检讨,并对连云港鸽协表示真诚的道歉。南通鸽协在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开展了调查,情况属实。一是对南通崇川区协会提出了严厉批评。二是责成崇川区鸽协作出检讨并向连云港鸽协赔偿由此而造成的损失。三是决定停止2015年崇川区协会的订环资格,由市协会直接向崇川区鸽友售环。连云港鸽协领导首先对省协会的快速反应表示钦佩,对南通市鸽协的处理情况表示满意,表示同意南通市鸽协的处理方案,并放弃了赔偿意向。最后,省协会张主席代表省协会表示,同意南通市鸽协的处理方案和决定,同意对非法流入连云港的一万枚足环进行作废处理的决定,对连云港市鸽协的友好态度表示赞赏,并指示:一定要把坏事变好事,并以此为契机,加大鸽协的管理力度,坚决打击违规违纪行为,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
   协调会在严肃、认真、互谅、和谐的氛围中圆满结束。